2012年12月21日 星期五

僭建申報

因為住村屋,亦因為有少少僭建,所以我正為政府的僭建申報計劃而煩惱。到底要否申報?申報了,五年後才用拆,如果不申報,被捉到就要拆。

原本這是給村屋居民的一種優惠政策,因為全香港都不准僭建的,但現在經申請後,就可以保留一段長時間,免去除時中招的機會。

但問題在於,當我望到市區各式各樣的僭建時,他們不用申報,同時亦沒有人去告發檢控他們,那為何他們不用申報?

申報的意義在於自首,自己走去同個官講,我犯咗錯了,希望你畀個機會我!如果是全香港一起推行,我反而沒有這種應不應自首的顧慮,現在是擺到明政府冇人手去檢控,然後逼村屋居民要自首,省去政府調查的麻煩…天下間哪有不打自招的道理?那舊樓的冷氣機架、大型屋宇的天台僭建屋仔,豪宅內無人知道的空間…都是僭建,那為何申報的不是他們?

是不是真的不申報,我就馬上要拆呢?應該又未必,而且我的僭建真的很小兒科…只要五年內不被揭發,就賺了!

係咪可以搏一舖呢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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