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人輪候公屋慘過弟弟,香港政府不知何解,總是找不到地建屋,難得有地建,通常都是天水圍、東涌等冇就業機會的地方,讓窮人去當開荒牛是也!不然就是公屋重建。以上兩種興建公屋的原因,就是政府找不到地。即使政府找到地方建公屋,但又會給地方人士反對,怕連累樓價!就好像前元朗邨地盤,舊元朗邨都拆了十年以上,但那塊地就給涼著,沒有再重建新公屋了。追查原因,是當年政府煞停八萬五後,所以未建公屋都停建,後來想再建時,元朗各界人士就齊聲反對,背後原因,就是怕拖低附近物業身價。
這是一個沒完沒了的糾纏,政府或許想在何文田建公屋,但何文田人又怎會如斯輕易讓項目過關?何文田有公屋,又如何突顯何文田人的尊貴地位呢?
我常說香港政府是一個爛政府,政策不會與時並進,利益尤關,市民的心態不會輕易變,尤其梁振英政府的此時此刻,你想在何文田建公屋,一定冇可能。
為何不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呢?聽聞新加坡建組屋,是以一個地區為規劃單位,我覺得這是一個可取的辦法。我將此概念轉為香港所用,再以元朗邨為例,政府以一整塊地批出項目,但規定這一塊地當中,要包括私人樓、居屋、公屋,會所設施是大家共享的。
大家可能覺得匪夷所思,此項目的私人樓怎可能賣得好價錢?沒有好價錢,發展商又怎會投資?!但我又覺有何不可?四大發展商不建,就交由小一點的發展商,再不然就政府交予房協等組織自建亦可。這方法的好處是富人窮人共處一社區,少了標籤效應,亦少了地區人士反對的理由。即是再沒有天水圍與何文田的一天一地之別。會所不是富人的專利,市區地段亦不是富人專享。在這樣的環境下,貧富差距的感覺就會大大降低。
情況有點像台北,東區、北投、萬華、新店、西門町…地區與地區之間的貧富感不會差太遠,大明星可以住在師大附近的大廈內,隔楝的公寓可能就是一窮二白的人們。
如果香港政府永遠以六、七十年代殖民地時期的規劃來發展香港,不曉得變通,那香港只會更沉,振作無力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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