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0日 星期日

明星也是人…

人人都說明星賺錢容易,我就說明星賺錢艱難,因為他賺的不止是一般人付出的辛勞,而且是人的形象+日夜給人批評判決的精神壓力。


陳冠希等藝人床上照突然暴光,大家居然不是聲討發相者,而是大講風涼話,說既然當初影得相,就預咗畀人睇云云…有人說身為藝人,私生活不檢點是活該。


為什麼大家不是追求保障人的私癮?為什麼是明星就不應該有最低限度的私癮?誰喜歡將自己所有所有的私生活,而且是最親蜜的私生活坦蕩蕩地給人看?


她們是藝人,是賣藝的人,不是賣身的人。賣藝又賣身的不是藝人。年青男女談情說愛有什麼問題?明星出街購物結交朋友的自由已經欠有,而偶像明星亦有情慾,出街拍拖已經被記者追拍,發芽的明星愛情可以做什麼?他們不能像我們逛街,他們不能像我們看電影,他們不能像我們行海邊…他們只能躲在不見天日的地方,他們可以做什麼?


再者,男與女床上情事在今時今日已非禁忌。我好奇還有哪一雙情侶沒有婚前性行為,有多少大學生不愛一夜情?床上的表現與逗情的方法人人不同,拍床上照的人何奇多,男女相方都不介意,這亦是常見的逗情方法,有何不道德?二人之間的性事,為何就是不道德?為什麼有人說拍性照就是變態?拍性照行為不變態,那是二人之間的私事。縱慾亦非變態,那是個人的私生活。變態是觀相者的心理。


最近又有陳冠希與女朋友的艷照曝光,人人說她不是圈中人,好慘。我覺得凡是男女被人將最最最隱密的私生活公開都是慘,根本不分藝人與一般人。


大家八八卦,情有可願,但將這種偷窺合情合理法就是萬萬不能。大家都在偷窺,沒有正義的一方,沒有活該的女主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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